一、总则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文印管理,节约经费开支,提高文印质量和工作效率,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服务,特制定管理规定。
二、工作范围
学校文印室只对校内服务,打印、印刷以党委、学校名义发布的各种公文、通知,期末考试试卷以及学校重要材料等。除学校公文,学校文印室不负责对各部门、各单位印刷材料进行打字、排版、校对;不印刷教材、教案、讲义、宣传单等资料;不印刷与办公、教学无关资料。
三、费用核算办法
学校公文、期末考试课(考查课)试卷及学校重大会议活动材料费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列支;其他文件资料,从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办公经费中扣除。党政办公室每学期末对各部门、各单位文印情况进行整理汇总,列出结算表交财务处,财务处扣除相应办公经费。印刷费用按成本核算(不含设备损耗)。
四、文印程序
(一)各部门、各单位应印刷前需对印刷材料认真进行排版校对,能正反面印制的尽量正反面印制;在符合原则、保证效果的前提下,字体能缩小的尽量缩小,以减少页数;文印份数应严格掌握,不可滥印滥发。
(二)各部门、各单位需印制的文件资料,由经办人填写《文印申请单》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存根联本部门留存,交党政办公室审核。
(三)党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、各单位文印材料规格、份数,开具《文印通知单》。
(四)文印员接到《文印通知单》后,进行详细登记,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印刷。
五、文印员职责
(一)根据《文印通知单》进行印刷;未经批准,不得擅自印刷各类文件材料。
(二)认真登记各部门文印材料名称、数量,定期对各部门印刷费用进行统计结算。对纸张、硒鼓等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、核算,厉行节约,避免浪费。
(三)做好文印设备的维护保养,严禁无关人员擅自操作文印设备。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保持文印室卫生、整洁。
(四)切实做好保密工作,不得随意将文印材料给无关人员阅看,导致泄密事故者,严肃追究责任。
六、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