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发展 历史印证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11-07浏览次数:8504

关于征集实物档案的通知

各单位:

 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档案资源建设,更好的展示学校发展历程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建校以来分散和保存在各部门、个人手中的实物档案。具体通知如下:

 一、征集时间2014111日—20141231

 二、征集内容

 1、各个时期上级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、留言簿、签到簿、题词等。

 2、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国家、省部级的各类表彰、奖励的资料、实物。

 3、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、赛事的资料、实物(如作品、奖杯、奖牌、锦旗、证书、照片、纪念品等)。

 4、各个时期学校制发的各类印刷品、公务活动纪念品、校徽、个人身份证件(如工作证、学生证、借书证、毕业文凭、毕业分配派遣证等)、票证等。

 5、学校各类大型活动中收到的重要贺信、贺电、礼品等。

 6、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特色资料。

 7、学校历史上形成的其他有助于了解学校历史原貌和现实活动,能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照片及相关实物。

 三、征集办法

 1、各单位及个人可直接向党政办档案科送交各类实物档案,档案科指定专人负责接收。

 2、单位及个人在送交实物档案时,请附上实物档案的文字说明(包括实物名称、产生时间、奖品级别、奖品来源、获奖时间、送交单位、送交时间等)并填写交接清单,办理交接手续。清单一式两份,一份由送交单位或个人保存,另一份由档案科保存。

 3、档案科将对征集到的实物档案进行分类、整理、编号,并妥善保管。对个人特别珍贵的实物或照片,如本人有保存意愿,可由档案科拍照或复制后归还本人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4111